政策支持 | 《關于進一步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》
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市政府直屬各單位:
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,大力推進金麗溫開放大通道建設,加快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,構建溫州更高水平對外開放體系,做大“內外融通數溫州”的優勢,現整合制定如下政策意見。
序號 | 獎補項目 名稱 | 條款內容 | 執行 方式 | 是否納入總量控制 | 責任單位 |
一、支持企業做大貨物貿易 | |||||
1 | 企業參加出口重點展會補助 | 對我市企業參加市政府培育期(五年)內的自辦展給予展位費全額補助,已舉辦五年以上的自辦展展位費給予80%的補助。對我市企業參加市政府支持的重點國際性展會,展位費給予對“一帶一路”國家、RCEP國家80%的補助,其他國家和地區給予70%的補助,境外每個展位補助最高2.5萬元,境內每個展位補助最高8000元,單家企業單個展會限6個標準展位。對企業自行參加的一般性國際性展會的,每個展位費給予60%、最高2萬元補助,單家企業單個展會限4 個標準展位。對單個重點國際性展會(不含自辦展)最高補助總額200萬元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2 | 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獎勵 | 對我市新獲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(試點)中外貿出口排名前五的企業,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。 | 資格定補 | 是 | 市商務局 |
3 | 貨代組貨補助 | 鼓勵大型貨代企業在溫州口岸組貨出運,對在溫州口岸組貨出運達1萬標箱、2萬標箱、3萬標箱、4萬標箱的貨代企業,分別給予100萬元、200萬元、300萬元、400萬元補助。 | 數據核校 | 否 | 市商務局 |
4 | 進口指定口岸發展補助 | 對通過溫州指定口岸進口(指在溫州口岸清關)的肉類、水果、食用水生動物、冰鮮水產品商品,每進口1美元貨物給予境內收貨人0.08元、最高300萬元獎勵。 | 數據核校 | 否 | 市商務局 |
二、支持企業開展品牌認證 | |||||
5 | 認證和商標注冊費用補助 | 對新獲得各類國際認證的和境外商標國際注冊、檢測等項目企業,給予項目費用的50%補助,同一企業補助金額最高20萬元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6 | 出口名牌獎勵 | 對新獲浙江出口名牌、溫州出口名牌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、5萬元獎勵,復評通過的分別給予3萬元、1萬元獎勵。 | 資格定補 | 是 | 市商務局 |
7 | AEO高級認證獎勵 | 支持企業開展AEO高級認證(海關高級認證),對當年新通過AEO高級認證的企業獎勵10萬元。 | 資格定補 | 是 | 市商務局 |
8 | 企業引進海外品牌獎勵 | 企業獲得境外企業海外注冊品牌在中國大陸區、浙江省級(跨省級)的代理權或經銷權,且從品牌引進之日起當年內實際進口貨值超10萬美元的,每個品牌分別給予5萬元、2萬元獎勵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三、支持開展國際服務貿易 | |||||
9 | 服務貿易發展獎勵 | 對新獲得國家級、省級服務貿易發展基地(園區)的,分別給予申報組織單位80萬元、50萬元獎勵。企業年度服務貿易(含服務外包)出口額正增長且達50萬美元以上、100萬美元以上、200萬美元以上,同時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每季度填報的,分別給予5萬元、10萬元、15萬元獎勵。 | 資格定補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10 | 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經營貢獻獎勵 | 新認定為國家、省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連續兩年給予獎勵,獎勵額度均按照銷售額的0.5%分別最高50萬元、30萬元確定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四、鼓勵發展貿易新業態 | |||||
11 | 跨境電商企業獎勵 | 對在溫州跨境電商綜試區“一網通”線上服務平臺備案的跨境電商企業,新獲評國家級跨境電商示范企業,給予20萬元獎勵;新獲評省級跨境電商示范企業、省級跨境電商出口知名名牌稱號的,給予15萬元獎勵。 | 資格定補 | 是 | 市商務局 |
12 | 跨境電商產業園區發展獎勵 | 對獲批省級跨境電商園的園區或經營滿6個月、入駐跨境電商企業20家以上(或實際使用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)且園內企業在溫州跨境電商綜試區“一網通”線上服務平臺累計年度跨境電商模式通關申報或數據登記出口額達4000萬美元的市級跨境電商園,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獎勵。 | 數據核校 | 否 | 市商務局 |
13 | 跨境電商人才建設補助 | 對建立產教融合基地,面向我市跨境電商企業開展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模式,培訓天數30天以上、培訓人員與跨境電商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在溫院校,按每人400元給予補助,單個院校補助最高10萬元。 | 數據核校 | 否 | 市商務局 |
14 | “店開全球”獎勵 | 鼓勵溫州企業入駐B2B(阿里巴巴國際站、中國制造網)、B2C(亞馬遜、Wish、Shopee、Ebay、Lazada、Tiktok、Temu)等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設新店鋪。在溫州跨境電商綜試區“一網通”線上服務平臺注冊且以跨境電商模式申報數據的企業,入駐B2B平臺年度交易額超過100萬美元(含),或入駐B2C平臺年度交易額超過30萬美元(含)且交易數量超過100單(含)的店鋪,單個店鋪獎勵2萬元,單個平臺最多獎勵1個店鋪,單家企業最高獎勵3個店鋪;對上年度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新建跨境電商獨立站(須直接持有獨立站申報域名),且當年后臺實際交易數據達30萬美元(含)以上的,給予單個獨立站5萬元獎勵,單家企業申報獨立站數量最多2個。 | 數據核校 | 否 | 市商務局 |
15 | 跨境電商海外倉獎勵 | 鼓勵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,對新認定的市級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試點的投資主體,給予50萬元獎勵。對在“一帶一路”國家、RCEP國家、絲路電商國家的公共海外倉試點,獎勵額度再增加10萬元。 | 資格定補 | 否 | 市商務局 |
16 |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補助 | 支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發展。對在溫州跨境電商綜試區“一網通”線上服務平臺通關申報或進行數據登記,通過9610模式在溫州口岸進口的跨境電商企業,按一線進口額的3%給予補助,單家企業補助最高300萬元。 | 數據校核 | 是 | 市商務局 |
五、支持防范外經貿風險 | |||||
17 | 外貿預警點補助 | 對經考核合格的對外貿易預警點給予補助,其中,省級評定優秀的補助20萬元,市級優秀或省級合格的補助10萬元,市級合格的補助5萬元。 | 資格定補 | 否 | 市商務局 |
18 | 貿易摩擦案件應訴補助 | 積極應對國際貿易摩擦,對我市企業、行業協會參加重點境內外貿易救濟案件應對活動發生的律師費給予70%、最高150萬元的補助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19 | 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補助 | 對企業投保出口(投資)信用保險的,給予保費70%、最高100萬元的補助。擴大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,將上年度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納入全市出口信用保險政府聯保平臺,對參保企業的保費給予全額補助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六、支持企業“走出去” | |||||
20 | 企業“走出去”獎勵 | 對企業在境外開展綠地投資、跨境并購、營銷網絡等項目,按中方當年實際投資額分100萬美元、500萬美元、1000萬美元(含以上)三檔,分別給予10萬元、30萬元、50萬元獎勵。“一帶一路”國家項目獎勵額度上浮10%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21 | 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獎勵 | 我市企業投資建設、新獲批國家級和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的,分別給予其投資主體獎勵200萬元、100萬元。對我市企業和市外企業聯合投資建設的境外經貿合作區,按照上述標準及我市企業的股份占比給予獎勵,在“一帶一路”國家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的獎勵標準上浮10%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商務局 |
22 | 本土跨國公司發展獎勵 | 對列入省級本土跨國公司榜單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。對列入市級跨國公司重點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。 | 資格定補 | 是 | 市商務局 |
七、鼓勵外商投資 | |||||
23 | 實際使用外資獎勵 | 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服務業項目、制造業項目、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項目以及世界500強投資的產業項目,按實際到資規模給予支持。服務業項目當年實際使用外資每1000萬美元獎勵100萬元;制造業項目、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項目、世界500強投資的產業項目,當年實際使用外資500萬美元獎勵100萬元。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0萬元。同一項目符合本條款兩項獎勵以上的,不重復享受,就高執行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投資 促進局 |
24 | 中介機構獎勵 | 新引進符合產業發展導向且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項目的中介機構、中介人(不含政府部門及公職人員),經屬地政府(管委會)認定,按當年實到外資的5‰、最高300萬元給予中介機構或中介人獎勵;屬于世界500強項目的,另外給予50萬元獎勵。獎勵資金由屬地政府(管委會)承擔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投資 促進局 |
25 | 以商招商獎勵 | 新引進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且當年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(含)以上的項目,經屬地政府(管委會)認定,對通過“以商招商”引入外資項目的企業,按當年實到外資的5‰給予其經營者獎勵,最高獎勵300萬元;屬于世界500 強投資項目的,再額外給予50萬元獎勵。獎勵資金由屬地政府(管委會)承擔。 | 數據核校 | 是 | 市投資 促進局 |
溫州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14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附 則
1.適用對象。本政策適用對象獎補時間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計,適用范圍原則上為市區范圍,所指企業原則上為申報時依法登記在冊、依法納稅的市區企業或合伙企業,行政單位原則上不作為獎補對象,本政策正文另有規定除外。
2.資金安排。本政策獎補資金用于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,原則上適用統一的市區產業政策獎補資金兌現管理辦法,納入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系統(惠企政策“直通車”)辦理,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。
3.名詞解釋。總量控制是指注冊時間三年以上的企業同一年度所獲獎補資金總額(含市、區兩級)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為限。地方綜合貢獻度是指企業實現的增加值、營業收入、利潤總額所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(規費除外)、人才貢獻、科技創新投入、就業貢獻等。“以上”均包含本數。
4.執行效力。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,具體申報指南或實施細則另行制定。本政策由溫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,具體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商務局、市投資促進局等部門承擔。本政策施行前,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(包括有連續年限、符合條件但未兌現完畢)的項目,按原政策兌現,除此之外新申請的獎補項目,按本政策執行。本政策發布后,其他我市已發布的各相關市級產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,以本政策為準。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另有規定的,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政策直接執行。
